从牛肉膏到石灰鸡,从双汇瘦肉精到上海染色馒头,近期出现的一系列食品安全问题再次引起了人们的高度关注。如何才能避免类似事件的重演?保险专家在接受《经济参考报》记者采访时表示,除了严控产品质量管理体系、挑选合格供应商、加强事前检验外,实行产品责任强制保险制度是可以有效减少食品安全问题的一个重要手段。 面对层出不穷的食品安全事件,近来许多消费者在商场购物时开始关注食品包装上“绿色”、“免检”、“无添加”、“非转基因”等字眼,但对“本产品由某保险公司承保”标识,依然缺乏“审视”。可以说,产品责任保险,不仅对企业是个遗忘的角落,对于消费者而言,也没有引起足够重视。 所谓产品责任保险,是指由于被保险人所生产、销售的商品在承保区域内发生事故,造成用户、消费者或公众的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经济赔偿责任,以及因此产生的诉讼费用,保险公司在约定的赔偿限额内负责赔偿的一种责任保险。 据了解,产品责任保险至今已有近百年历史,在国外相当普遍。我国的产品责任保险始于1980年,最初是为配合外贸商品出口而开办;1985年以后我国沿海地区的保险机构率先将产品责任保险推向国内市场,如中国人保财险当时开办的触电保安器、电热毯、电视机、洗衣机、电冰箱等产品责任保险业务。 不过,尽管产品责任险在国内不算是一个新产品,但是相关企业的投保率却非常低。业内人士介绍称,目前国内外尚无具体到责任险中有关产品责任险的细分数据,但平均来看,美国市场责任险占非寿险业务的比例不低于45%,但在中国这一比例不高于5%,至于产品责任险肯定就更低了。 “一方面,许多企业抱着侥幸心理,不愿为投保增加投入;另一方面,企业没有意识到通过责任保险这种手段,可以分散和转移生产经营中的风险,并提高企业的安全防范意识,避免因发生重大事故而导致生产秩序受到严重破坏。”苏黎世保险公司保险产品负责人柴轶波对《经济参考报》记者说。 相关标签:食品安全责任险 |
